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6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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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工信财务〔2018〕119号

  

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经(工)信委(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26号,以下简称《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航空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92号,以下简称《航空制造业发展政策》)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18号)要求,现就2019年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需符合省有关军民融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2019年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引导类项目:

  1、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先进核能、航天、特种装备制造、军工电子、关键材料、网络安全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民爆技术改造项目。

  2、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牵头申报的《2019年度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内项目。

  3、航空制造业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飞行器(含飞机、直升机及特种飞行器)、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航空关键零部件等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和航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航空制造业产品创新项目。重点支持通过技术创新、研制成果可以直接交付用户使用或可以直接推向市场的产(样)品或系统性技术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飞行器、发动机、航空设备及系统、特种工艺装备等产品新研和改型项目。

  (二)奖补配套类项目:

  《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和《航空制造业发展政策》文件明确的奖励、补助、配套项目。

  (三)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军民融合产业重大项目及其它重要事项。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标准

  (一)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军民融合企事业单位(含涉航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的核心技术为军民两用技术或民用航空技术,拥有可靠的技术来源和成熟的项目实施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完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则上已完成50%以上;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国防效益。

  (三)除奖补配套类项目外,每个项目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申请支持。

  (四)已申报了国家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度其它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请单位存在批复项目建设(研制)未达到计划进度要求情况的,或者上年度经审计发现存在违规使用项目资金情况的,或者已连续2年获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奖补配套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新项目。

  (六)申报《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奖补配套类项目的,奖补事项发生时间须在2018年4月16日以后,申报《航空制造业发展政策》奖补配套类项目的,奖补事项发生时间须在2017年11月25日之后。

  三、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省属企业应由一级企业申报)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行文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省财政厅。

  (二)中央在湘企业(单位)项目、市级项目由所在市州经信部门会同市州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市州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省财政厅。

  (三)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部门会同县市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省财政厅。

  各市县经信、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负责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把关。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网上填报。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填报,并提交《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2)、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资金申请报告正文(附件4,仅引导类项目需提交)以及相关附件(附件5)。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1份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

  (二)上报文件要求:各市州、省财政直管县、省直部门需上报专项资金申请文件、《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等纸质文件一式2份,以及《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省直单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申报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必须完成本级审核程序进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审核环节)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保密要求: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资金申请报告含有涉密内容,无需网上填报,仅需上交纸质材料。

  (五)通知中涉及的《2019年度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已发至各市州经信委、各有关单位,拟申报单位可自行便利查阅。

  (六)其它要求: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必须以扫描图片形式置入本资金申请报告,且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本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上传。

  五、联系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地址:长沙市迎宾路238号,邮编:410011。军民融合类项目联系人:周志斌,电话:0731-84666021;航空制造业类项目联系人:黄林谦,电话:0731-84666015。

  (二)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联系人:吴琦,电话:0731-85165036。

  (三)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张凯迪 QQ:419626603;电话:18153882457。

  附件:1.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3.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4.资金申请报告正文

  5.相关附件

  6.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